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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学科简介

  教育学学科是聊城大学设置最早、办学实力最强的优势学科之一。2010年,我校获批教育学一级学科硕士点,高等教育学是二级学科硕士点。本学科依托于聊城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建有山东省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山东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高等教育治理与发展研究中心”等平台,现有高等教育理论、高等教育治理、比较高等教育、人工智能与高等教育等四个培养方向,各方向设置结构合理,方向之间又具有较强的内在关联性与互动性,研究特色鲜明,优势明显。

  本学科现有专任教师12人,全部具有研究生学历,其中具有博士学位者9人,另有3人在读博士,高级职称8人,其中教授4人。同时聘请刘献君、邬大光、别敦荣等20余名国内外知名高等教育专家担任本学科兼职教授。近年来承担省部级以上课题十余项,出版专著十余部,发表论文数十篇。学科师资力量雄厚,科研经费充足,学术成果丰硕。

  研究生课程设置注重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教学内容具有一定的前沿性和先进性,人才培养质量较高,毕业研究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

  二、培养目标

  致力于培养能够胜任高等教育管理、科研、教学以及相关文化教育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树立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强烈的事业心,能立志为祖国的建设和发展服务。

  恪守学术规范、勇于探索创新;扎实掌握高等教育学的基础理论、系统知识和科学方法;熟悉其他相关社会科学领域的基本知识;熟练掌握高等教育教学技能技巧;能够独立发现、分析和解决高等教育实践中的相关问题。

  具备在各级各类高等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工作所需要的综合素质。

  三、研究方向

  (一)高等教育理论

  主要研究高等教育的本质、价值和理念,高等教育基本规律,高等教育与社会的关系,高等教育与人的发展,高等教育的历史与发展等。侧重于大学的理念、制度、文化和核心竞争力等研究。

  (二)高等教育治理

  主要研究高等教育内外部治理的基本规律、原则和方法,了解我国高等教育治理现状及影响高等教育治理的因素,注重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去分析、研究高等教育治理实践中的有关现象与问题。侧重于高等教育政策、高等教育发展战略、高等教育评估、现代大学制度、院校研究等研究。

  (三)比较高等教育

  主要研究国际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各种问题,探索其共同规律和发展趋势,认识高等教育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相互关系,完善高等教育的内部机制,为教育决策和教育实践服务。侧重于发达国家高等教育经验、“一带一路”与高等教育、世界一流大学个案研究等研究。

  (四)人工智能与高等教育

  主要研究高等教育中的人工智能应用,人工智能背景下高等教育中的各种理论与实践问题,尤其是人工智能时代的高等教育变迁、人工智能时代的高等教育理论变革等研究。侧重于人工智能时代高等教育中的师生关系、学习行为、教育模式等问题的研究。

  四、学制及在校年限

  本专业研究生学制为3年。在规定学制内未完成学业,可申请延长修学年限,延期学习期间,培养经费自筹。研究生在校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5年后,按相关程序注销其学籍。

  对于学习和科研成绩特别优秀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可申请提前半年毕业。

  五、培养方式

  1.充分发挥文献阅读在深化和拓宽硕士研究生学科基础知识方面的作用。指导教师指导研究生阅读本专业必读书目。每位硕士研究生在每学期结束前提交一份不少于五千字的文献阅读报告,该报告为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必要依据;

  2.强化导师指导下的硕士研究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指导导师根据硕士研究生个人学科基础程度、职业发展方向、研究兴趣专长等因素,指导每个硕士研究生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包括跨专业硕士研究生补修本科阶段的相关课程。个人学习计划须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完成,并提交研究院备案;

  3.采用导师个人指导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导师组对硕士研究生论文的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答辩等环节进行集体指导,侧重于对硕士研究生进行系统、全面的研究训练,培养硕士研究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鼓励硕士研究生深入高等教育实践,关注高等教育实践中的问题,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自觉意识和运用所学理论发现问题和研究问题的能力;鼓励研究生参与导师课题研究;

  5.倡导导师组联合授课;倡导教学方式多元化,采用专题讲授、讨论互动、案例分析、合作探究等多种教学方式,注重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研究。

  六、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定向研究生除外);

  2.学校助学金:4800元/年(定向研究生除外);

  3.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比例执行);

  4.学业奖学金(一等):8000元/年(按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的比例执行);

  5.学业奖学金(二等):3000元/年(按在校研究生人数30%的比例执行);

  6.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500-800元/月;

  7.其它专项奖励: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优秀实践成果奖、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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