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招生计划,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以及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和《聊城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高等教育研究院成立2023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方向)硕士研究生(040100)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1.复试领导小组
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高等教育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录取的相关工作,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专业等方面的培训,并对本院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
2.复试工作小组
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在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实施复试工作。成员由5人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复试命题、面试、成绩评定、咨询答疑等工作。复试工作小组成员由本学科导师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
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工作原则
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复试环节在硕士研究生招生中的重要作用,严把入口质量关。加强复试录取环节监督,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复试时间和地点
1.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时间: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根据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确定并提前公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地点:教育科学学院会议室
四、复试方式、内容和评分标准
1.复试方式
2023年我院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2.复试内容
专业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
3.评分标准
专业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哲学》。考试时间为2小时,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理解能力和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由考生抽签方式确定测试题目。时间每人10分钟左右,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综合面试: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等。根据教育部公布的考试大纲拟定试题库,由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现场口述作答。时间每人20分钟左右,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试题难易程度、成绩评定标准统一。参加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的教师现场独立评分。面试过程中严禁面试教师随意进出,严禁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所有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组织实施。
六、体检
考生的体检工作由聊城大学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的相关规定组织落实。体检时间为学生入学后,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调剂工作安排
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我院接受调剂,进行调剂复试。根据调剂生源的不确定性,我院按照1:2的复试比例发放调剂通知。
1.调剂原则
(1)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与拟调剂专业教育部A区分数线(双上线);
(2)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教育学,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学类的优先;
(3)考生第一学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调剂我院人工智能与高等教育方向者本科所学专业为人工智能、计算机类的优先,其他方向本科所学专业为教育学类的优先;
(4)初试统考科目须为“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1)”;
2.调剂程序
(1)符合国家A区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未经调剂系统的调剂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学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确定考生的调剂资格。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3)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4)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考生如在锁定时间结束后仍未收到复试通知,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八、录取
1.总成绩核算方式
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初试总成绩70%、复试总成绩30%的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成绩为百分制):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0.2+专业笔试成绩*0.4+专业综合面试成绩*0.4)*0.3。
2.总成绩排名方式
(1)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排名录取。
(2)调剂考生按照剩余招生计划,同批次复试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不同批次复试考生按各自批次的先后顺序录取。
(3)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3.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总成绩排名方式,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九、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635-8238391
2.电子邮箱:李老师:lit1984@sina.com 高老师:gaofeng@lcu.edu.cn。